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论文 »

现代化文明监狱条件下罪犯管理教育中的几种价值冲突与对策/覃春

时间:2024-05-19 02:12:2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269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现代化文明监狱条件下罪犯管理教育中的几种价值冲突与对策

深圳监狱 覃 春


[内容提要]
本文从管理教育罪犯的实践出发,着重探析现代化文明监狱条件下管理教育罪犯的新难题以及由此所凸现出的几种价值冲突:1、罪犯良好待遇与我国现有的物质文化水平的不平衡;2、管理教育罪犯手段事实上的弱化与实现改造罪犯宗旨的矛盾;3、现行的罪犯改造情况评价标准的不足与预防犯罪终极价值的冲突;4、现行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与现代化文明监狱科学管理要求的背离。针对这些矛盾和冲突,笔者结合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内涵,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经验,从制度层面等角度探索性地提出了一些粗浅的应对方法。


“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程,展示我国监狱的现代、文明的形象,不断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和改造质量”①,1995年,司法部提出了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目标,并在全国监狱系统掀起了“创建风暴”,使理性、文明之光在大墙内闪耀,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理论与实践,极大地促进了全国监狱事业发展,使我国监狱开始向规范化、文明化、效率化、科技化的方向前进。但是,在社会犯罪恶性化趋势日趋严重、押犯构成恶性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罪犯的心理呈现出心理需求趋向畸形,改造动机趋向功利,服刑意识趋向淡化,价值观念趋向扭曲,反社会意识趋向增长的特点;罪犯的行为也将表现出交往关系趋向庸俗,改造行为趋向狡诈,狱内消费趋向超前,改造过程趋向曲折,非正式群体的活动趋向活跃等特点”②,这也为现代化文明监狱条件下的管理和教育罪犯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现实的物质条件、现行的种种管理教育制度和手段还不能完全达到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真正要求,从而引发了现代化文明监狱条件下的管理和教育罪犯的一些价值冲突,本文试就此问题进行初浅探析,借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 现代化文明监狱条件下几种价值冲突
现代化文明监狱是以比较先进、完善的监狱设施和健全、有效的改造制度为基础,依法对罪犯实施科学、文明管理和教育改造,具有较高改造质量的场所。为了便于对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量化评价,司法部制定了《考核评审细则》,列出系列的考评标准,然而,部分考评标准却与现实物质条件、现行教育管理罪犯的制度和实践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冲突和背离:
(一)罪犯普遍的良好待遇(或称人道待遇)与中国大部分地区居民生活水准的对比失衡,导致对社会公正性和改造效果的质疑。
按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监狱要建立完善的生活卫生制度,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保证罪犯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卫生医疗条件,如罪犯饮食实施实物量标准(具体到鱼、肉、蛋等的具体数量)、罪犯人均建筑面积在5平方米以上等、对有病的罪犯及时治疗等,此外还要对罪犯采用科学的教育手段(如较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电化教学等),创造有益于罪犯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改造环境和氛围(如建立图书阅览室等)等;我们并不否认这是对罪犯给予人道待遇的合理要求,但是,我们更应看到,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大部分地区居民生活还比较贫困,大部分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在目前还达不到这样的生活水准,在中国还有数十万失学儿童这样的现实物质条件下,对所有的罪犯都实行这样的标准,只能让人们感到社会的不公正——危害社会的罪犯待遇在很多方面要优于为社会纳税的守法公民。退一步来看,即使是按照“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在经济发达地区来按此标准实行,如在深圳,这样的标准确实低于深圳居民平均水准,但仍不能否认的是:和罪犯犯罪前同一生活层次的人群(如普通的打工者)的生活也难以达到这一标准;另外,我们还必须清楚的看到,在深圳监狱的在押罪犯中,95%以上是非深圳籍罪犯且大部分来自于偏远农村,他们以前的生活也难以达到这样的标准,通过罪犯自身的前后对比,也亦产生社会的不公正——犯罪比守法的某些待遇要好;同时这也必将要影响到对罪犯的改造效果,当罪犯刑释后再次长期面临生活的困境时,他就有可能去选择犯罪,因为它的犯罪收益要大于其犯罪成本(特别是在只有20%——50%的破案率和市场经济激烈竞争条件下),事实上,有部分“多进宫”罪犯或着老病弱罪犯就有着这种强烈的意识(甚至是行动),这也是其他监狱已经碰到过的改造难题。
当然,罪犯在物质、文化方面的良好待遇不能绝对地证明其总体待遇高于普通守法公民,罪犯还要经受被剥夺自由的痛苦,但是,在物质文化需求没有普遍得到基本满足及其罪犯服刑意识逐步淡化的现实面前,不得不承认这种不公正性和负面效果性的客观存在。
(二)、改造手段事实上的弱化与改造罪犯、预防犯罪根本宗旨的冲突
在现代化文明监狱条件下,奉行文明管理,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和狱务公开,严禁干警体罚、变相体罚罪犯,严格规定了对罪犯使用警戒具的条件和程序等,这有效地防止了监狱干警任意违规执法情况的发生,保障了罪犯的基本人权,这符合世界行刑的基本原则和潮流;与此同时,在罪犯的管理教育体系中却缺乏对违规罪犯的强力惩戒措施,这就出现了对罪犯权利保障要求的提升和对罪犯(特别是常习性违规罪犯)惩戒力度降低的强烈反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教育改造手段强度的相对弱化,这既不利于改造罪犯(特别是常习性违规罪犯),达到刑罚的个别预防目的,也不利于建立良好的狱内改造秩序。在现行的《罪犯考核奖罚规定》和《罪犯分级管理规定》中,对于严重违纪(不构成犯罪)的罪犯最为严厉的惩罚是降为严管级并进行禁闭(最多14天),严管级的待遇较其他级别的最大差异仅限于不得提请减刑假释、通信会见方面受到严格限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在待遇上的重大差异。工作在一线的干警都知道,常习性的违规罪犯多是那些亲情观念淡薄或家中已无至亲、刑期相对较短(5年以下)或者刑期相对较长(15年以上)、价值观念严重扭曲(如为逃避劳动而自伤自残)的罪犯,对这部分罪犯即使实施上述最为严厉的惩戒,效果往往是不尽人意,在管理和教育罪犯的实践中也不乏这样的实例。
此外,对现代化文明监狱标准的教条化理解也事实上造成了教育改造手段强度的弱化和负面效应,如对非正常死亡率标准的把握,有的监狱为了实现对此的严格控制,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如哪个分监区发生罪犯非正常死亡(如罪犯自杀),从监狱领导到分监区值班的干警都要追究责任,其实,对此问题不应“一刀切”,而应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清责任,真正推行“过错责任原则”,要切实调查清楚罪犯的死亡与干警的管理疏漏是否有必然的联系,若干警有能力并有可能(以其他普通干警在此情况下的能力和认知可能为标准)予以制止而没有采取应有措施或者是干警的不当管理导致,自当难逃其咎;倘若没有必然联系,也就失去追究责任的因由,如罪犯因无法忍受病痛自杀或者多次申诉失败后要以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是意外事件,特别是在干警进行正当批评教育后自己想不开而自杀,干警也采取了夹控措施,落实了巡仓制度,在这样的情形下,罪犯死亡的结果还是发生了,则不应当追究责任,这也是《评审细则》中规定非正常死亡率幅度的题中之义。倘若教条的理解这一标准,必然会错误追究责任,必在干警中造成不必要的心理压力,更要注意的是,当罪犯以自杀等方式来要挟干警或达到特殊目的时,更不应当过多追究干警不当责任(不构成犯罪),否则必将在干警中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类似的罪犯管理时必然会追求“罪犯不出事”的功利价值,而忽视对罪犯管理教育的终极价值——改造罪犯,预防其再次犯罪,这也是与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内涵背道而驰的。
(三)、罪犯改造情况评价标准的欠缺与预防犯罪终极价值的冲突。
在现行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在评价罪犯改造表现时常用的标准是:遵规守纪情况、劳动产量、“三课”学习成绩、特长贡献等,这都是对罪犯表现的客观评价,而对罪犯思想改造(内心的悔罪意识、危险倾向及再犯罪的可能性)的评价近乎是空白(即使是对认罪服法态度的评价,也因涉及到认罪服法率等量化指标的限制,往往以罪犯自我表述为据,很大一部分都是“真实的谎言”,考评流于形式化),容易导致对罪犯改造表现评价的表面化和简单量化,不能准确的评价罪犯的改造表现,滋生“假积极”、“在监狱里走新生路,回归社会后走老路”等虚假改造现象,难以确保改造质量,这种评价体系和方法可以在操作上带来一定的便利和高效,但这既是与预防犯罪的终极价值是相左的,也是与现代化文明监狱改造质量的要求相背离的。
(四)、现行的分类管理、分类教育和分级处遇的僵化标准与现代化文明监狱科学管理要求的冲突。
现行的分类分押标准仅是按照犯罪的性质进行划分,是一种按照已然情况进行的静态分类,不能体现罪犯现实的改造情况和危险性,而且由于犯罪类型的本身构成限制(如暴力型、财产型占80%以上,淫欲型不到10%)和监区生产的压力,使得分监区的分押纯度难以达到较高程度,这与分类教育要达到100%的覆盖面又形成了突出的操作性矛盾,同时容易导致罪犯淡化羞耻感,强化罪犯的认同感和纠合性,给教育改造带来不必要的困难。这种现行的分类标准缺乏科学性,不符合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科学管理要求。
此外,现行的分级管理和分级处遇也过于简单,不能体现罪犯改造情况的差异,不能充分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现行分级管理主要是依据罪犯的服刑时间长短和粗略的改造表现来定级,服刑时间达到要求,没有重大违纪、能完成劳动任务,就予以晋级,而且,四个级别的处遇差距仅在于减刑假释、通信会见方面的差异;这样就难于体现同一级罪犯的改造表现差异和待遇差异,缺乏公平性、科学性。
二、 解决相关冲突的对策
针对以上种种冲突,在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监狱工作的经验基础上,按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内涵和要求,结合我国实际,参照有关犯罪学理论,笔者提出如下解决问题的对策,试做探讨:
(一)进行分类管理标准的改革,从“改造人”的宗旨出发,应以现实改造表现和刑释后等进行动态分类,强化对罪犯思想改造的考核,准确的评估罪犯的改造表现,并建立与分级管理和待遇的互动联系,体现科学性,增强罪犯改造意识,达到预防减少犯罪目的。
1、重置分类标准,按现实表现和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将罪犯分为三类:(1)A类,没有危险性,再犯罪可能性低,易改造。这些人有较强的羞耻感,监狱这样的特殊环境和经历对这类罪犯达到了教育改造目的;(2)B类,有一定的危险性,予以一定的教育和劳动能够转化,这也是罪犯中主体,因此创造良好的改造环境是有较大的帮助作用的;(3)C类:危险性较高,重新犯罪可能性极大,难以改造。这样既可以使分押率达到较高纯度,又可以根据罪犯的改造表现采取灵活的管理措施和教育措施。
2、建立动态分级管理体系,扩充分级待遇的内涵,建立分级管理与分类管理的互动联系。
增加罪犯分级级层,将各级的待遇差异扩充到饮食、居住、看电视、电影、参加文体活动、参加社会参观等罪犯生活的各个方面(如韩国《罪犯分类待遇规则》(1999年6月实行)),并与每月(或者是每季度)的考核(道德操行、劳动情况、学习状况)相挂钩,进行相应的晋级或降级,使罪犯的改造表现、危险程度直接与其待遇相关(如对C类罪犯实行高度戒备,较多限制自由,待遇远低于A类和B类罪犯)体现罪犯改造表现的实际情况,激发罪犯改造的积极性。
3、建立专门分类和分级的评估机构,强化思想考核内容,增强评估和分级的准确性。
(二)通过建立严管监区(分监区)、扩大严管范围、实行严格的差别待遇等多种方式强化改造手段。对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罪犯倘若采取禁闭等手段仍不能达到教育效果,其分级管理序列又处于C类的,经过综合评估后,则可以将此类罪犯调入严管监区(分监区),进行高度戒备,严格限制其活动自由,在饮食等生活待遇上低于一般罪犯水平,并先把体力劳动作为主要的改造手段,具备足够的劳动体验后,配备综合素质(突出说教能力、管理能力)比较强的干警队伍(待遇从优),集中对罪犯进行自身素质(突出技能素质)的教育。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刑罚执行的强度,追加犯罪成本,产生减少犯罪量的效应③ ;另一方面有助于集中力量强化对此类罪犯的教育,此外还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狱内改造秩序,有效防止“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现象的发生。
(三)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对C类罪犯(危险性大,再犯罪可能性大)的全面跟踪管理体系。此类罪犯刑满释放时,监狱应将该犯的有关信息(指纹、性格特点、社会关系、再犯罪可能性等)告知其户籍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此信息输入其个人简况中,通过互联网、IC卡式身份证等信息技术和载体传递到其流动地(或暂住地)公安机关,列入重点管理,一旦其进行再犯罪活动,就使其难逃法网。这样通过增加其再犯罪的定罪概率,打消罪犯作案的侥幸心理,达到预防犯罪、减少罪量的目的④;这同时也对罪犯形成心理威慑,促使其主动端正改造态度,减少“混刑期”等消极改造现象,提高改造质量。
(四)注重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建立监狱改造成果的科学衡量体系,侧重对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考察,取消一些不科学的指标限制,防止为了追求管理的稳定性而忽视、牺牲对罪犯教育改造功能和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此外,对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要真正的按照“量力而行”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因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硬件和软件要求必然高于现行的普遍水平,它所代表的是对监狱未来工作方向的一种指引,是现代化社会下监狱工作的一个基本目标,因此要根据各地区、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分步进行,否则,人为地强行建立一种超越现行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净土式”监狱文明(物质文明、社会文明),否则必然会不利于监狱自身的发展,也会给罪犯的管理教育工作带来监狱自身所无法解决的难题。
(五)继续加强经济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活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罪犯的生活条件基本与外界持平,降低予以罪犯良好生活待遇带来的负面因素。


注释:
① 见《关于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和实施意见》
② 陶国元 《攻心治本 力促罪犯重返社会》 发表于中国监狱在线网监狱论坛(2001年7月),作者系江苏省监狱学会会长
③④此系犯罪原因的经济学理论观点,1968年美国学者贝克尔把贝卡利亚和边沁的刑罚威慑理论用现代消费需求理论中的数字形式来表达。他分析了定罪概率和刑罚程度的效应,发现增加这两者中任何一项都会减少犯罪量。参见《犯罪学通论》401页,康树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11月第二版。

云南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


  《云南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已经1998年5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 李嘉廷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
           云南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电设备招标投标行为,保护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其他投资项目所需机电设备的招标投标,适用本规定。
  建筑机械的招标投标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公平、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和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省经贸委负责全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的协调管理工作。
  省级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的工作进行监督,并配合省经贸委共同做好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


  第五条 招标投标参加人分为需方、招标机构和投标方。
  需方是指需要采购机电设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机构是指按规定程序批准,具有事业法人资格和招标资格,从事国内国际机电设备招标业务的专职机构。


  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使用国家投资资金、银行专项贷款或者国有企业自筹资金采购机电设备,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属下列范围之一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
  (一)采购的机电设备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用汇额在30万美元以上;
  (二)国家投资额占总投资额30%以上的公益性、政策性项目需采购的机电设备;
  (三)采购列入国家《特定产品目录》的机电设备。
  上述范围以外的机电设备,提倡以招标方式采购。但是否实行招标和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由需方自行决定。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机电设备,项目审批部门在批准项目时应当予以明确,需方应当与招标机构办理招标委托手续,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
  未按前款规定办理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国家投资计划,机电设备进出口管理机构不得办理机电设备进口审批手续。


  第八条 下列机电设备,不实行招标:
  (一)由唯一制造商提供的机电设备;
  (二)需方自己可以生产的机电设备;
  (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机电设备;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九条 需方有权自主选择有资格的招标机构,并要求招标机构按其所提供的条件进行招标,根据与招标机构签订的委托书,参与招标活动,与招标机构共同确定定标程序。
  需方应当按照招标机构的要求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以招标设备的估算价保密,与中标方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条 省经贸委负责全省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的初审工作。申请取得机电设备招标资格的单位,必须向省经贸委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国家经贸委审批。
  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的取得,资格等级认定和管理按照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招标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国内、国际招标活动,依据招标投标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资格,并与需方共同确定定标程序,组织需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招标机构从事招标活动时,应当出示招标资质证书,向有投标意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偿提供招标文件,并与需方共同确定招标类型,按照招标类型和招标设备技术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的设备估算价、需方和投标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招标机构应当按照招标通告或者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对大型或者复杂的机电设备,在出售招标文件之前,招标机构应当对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方进行资格预审,并将招标文件售给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方。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售出遇有需要说明或者修改补充的事项,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将此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机电设备招标文件,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开标之日止,一般项目招标不少于30天,大型或者复杂项目招标不少于60天。如需缩短或者延长招标日期的,需方应当与招标机构协商确定,但不得影响招标工作全过程的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 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完成招标任务的能力,如为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二)具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经营经历和业绩;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投标方有权要求招标机构对招标项目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平等地获取招标信息,参加开标大会。
  投标方应当如实提供投标文件,接受招标机构质疑,全面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保函,中标后与需方签订并履行合同,按规定向招标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第十七条 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一)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送达或者未寄到投标地点的;
  (三)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内容不全,在规定的时间内尚未补全的;
  (四)投标文件没有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第十八条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通告或者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大会由招标机构主持,邀请专家、需方、投标方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第十九条 招标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招标机构的代表和需方全权代表以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应当由不少于5人的奇数组成,其成员必须经需方认可。


  第二十条 评委会负责评标工作,综合比较各投标设备性能、质量、价格、交货期和投标方的资信情况等因素,评出中标方优选方案,并依据确定的定标程序选出中标方。


  第二十一条 按照规定必须招标采购的机电设备,需方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时,必须出具招标机构签发的《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机电设备招标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经贸委应当中止招标投标活动或者宣布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由省经贸委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需方或者招标机构弄虚作假,导致投标方作出错误响应,并造成损失的;
  (二)需方或者招标机构泄露招标秘密的;
  (三)投标方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一)投标方串通投标,哄抬标价的;
  (二)需方和某一投标方相互勾结,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


  第二十五条 需方擅自撤销招标委托,导致招标活动终止的,由需方按照下列规定向招标机构进行赔偿:
  (一)在招标通告发布之前或者投标邀请函发出之前撤销委托的,应当支付招标设备总金额0.2%的赔偿费;
  (二)在招标通告发布之后或者投标邀请函发出之后撤销委托的,应当支付招标设备总金额1%的赔偿费;
  (三)在开标之后撤销委托的,应当支付招标设备总金额2%的赔偿费。


  第二十六条 因招标机构的原因取消招标,导致招标活动终止的,由招标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向受损失方进行赔偿:
  (一)在招标通告发布之前或者投标邀请函发出之前取消招标的,应当向需方支付招标设备总金额的0.2%的赔偿费;
  (二)在招标通告发布之后或者投标邀请函发出之后取消招标的,应当支付招标设备总金额1%的赔偿费,其中0.2%付给需方,0.8%付给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
  (三)在开标之前取消招标的,应当支付招标设备总金额2%的赔偿费,其中0.5%付给需方,1.5%付给投标方。


  第二十七条 需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的,按中标设备总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其中1.5%付给中标方,0.5%付给招标机构。
  中标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方签订合同的,按中标设备总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其中1.5%付给需方,0.5%付给招标机构。
  投标方在开标后擅自撤回投标的,按投标设备总金额的1%向招标机构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招标评标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常州市政府关于表彰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的决定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表彰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的决定

常政发〔2009〕14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激励先进,经初评、复评,并经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对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181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52篇,三等奖119篇),予以表彰奖励。
  希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题录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题录

一等奖论文

1.儿童时期语义处理和心算加工的认知发展的事件相关电位研究    
    董选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高糖在体内外下调载脂蛋白M的表达
    张晓膺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直流电场对固体软氮化的影响与作用机理分析
    谢 飞、周正华、王大亮(江苏工业学院)
4.中药苦参碱对小鼠肝癌的抗肿瘤作用研究
    马玲娣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5.产朊假丝酵母发酵生产谷胱甘肽的过氧化氢(H2O2)添加策略
    梁国斌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一类参数不确定时滞广义大系统的分散鲁棒保性能控制
    沃松林、史国栋(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邹 云(南京理工大学)
7.支持虚拟装配的装配约束关系信息动态生成
    戴国洪(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张友良(南京理工大学)
    尤 飞(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8.碳载铂纳米催化剂对储氢材料LiBH4 性能的提高
    许娟等7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9.落实科学发展观 统筹交通工程建设
    常 青(中共常州市委)、刘文荣(常州市交通局)
10.提升我市公交对市民吸引力的研究
    朱晓敏(常州市政府)

二等奖论文

1.寡核苷酸芯片的比较,为实时PCR基因测序乙型肝炎病毒
    王永忠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从文化角度解读孟河医派
    单德成、刘 峰、赵小平(常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3.心源性腹痛误诊及再认识
    陈志术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4.肝癌患者乙型肝炎病毒基因变异的检测
    白敬羽等9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5.比较基因组杂交研究原发性胃癌的遗传学变异
    朱亚青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6.十二指肠在胃次全切除术后调节血浆Ghrelin水平及体重质量指数的作用
    王海涛等8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7.16螺旋CT血管成像诊断脑动脉瘤与DSA和外科手术的对比研究
    陈文华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8.自体CIK细胞联合化疗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研究
    吴昌平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9.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对移植肾功能的影响
    何小舟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0.血清软骨寡聚基质蛋白(COMP)检测在关节炎患者中的意义研究
    吴 敏、潘解萍、马英淳(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1.血清AFP-IgM复合物对原发性肝癌的诊断意义
    蒋敬庭等1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2.ShineRoar探针技术检测单核苷酸多态性
    罗光华等10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3.外源性胆绿素减轻大鼠小体积移植肝缺血再灌注损伤
    汤黎明等10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4.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20年临床总结
    邹建纲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5.胰岛素泵和多次胰岛素皮下注射治疗对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高渗昏迷的疗效比较
    张允平等10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6.TSP-4基因A387P单核苷酸多态性与急性冠脉综合征无相关性
    何国平9人课题组(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17.血小板反应蛋白-1基因多态性与心机梗死的相关性研究
    高 磊等9人课题组(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18.Ni-Cr基复合材料的高温摩擦学行为
    薛茂权(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9.航空腔薄壁件的铣削变形的预测
    郭魂等5人课题组(常州工学院)
20.激光激发粘弹表面波传播特性研究
    韩庆邦(常州工学院)、钱梦鵦(同济大学)
21.设计在球面上的Golay3 稀疏孔径系统
    吴 峰(常州工学院)、吴泉英(苏州科技大学)、钱 霖(苏州大学)
22.快速、灵敏检测双酚a的电化学方法研究
    壮亚峰、张金涛、曹桂萍(常州工学院)
23.水利工程防渗墙柔性墙体材料的性能与应用研究
    代国忠(常州工学院)、殷 琨(吉林大学)
24.仿生扑翼飞行机器人柔性翅试验研究及其理论解释
    金晓怡(常州工学院)、颜景平(东南大学)、周建华(扬州大学)
25.试论太湖地区限排新标准的实施
    杨蕴敏(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6.基于知识引导的多视图产品设计检索技术研究
    唐国兴等4人课题组(常州工学院)
27.垂直潜流生态湿地技术在市区外围住宅小区中的应用
    陈秀娟、许光明(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张文中(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28.自热式高温好氧消化的运行对反应器温度的影响
    程洁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朱南文(上海交通大学)
29.可控合成不同形貌的氧化锌纳米材料:花形、纳米片及海胆形
    尚通明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0.共享发展成果 构建和谐龙城——常州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黄瑞玲等11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1.常州民营经济发展与苏锡通的比较研究
    陈晓雪等8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2.多状态系统共因失效机理研究与定量分析
    周金宇(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谢里阳(东北大学)
33.热场动力学中费米场的最小不确定态
    许雪芬(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4.添加纳米氧化镧的脉冲电铸试验研究
    雷卫宁(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朱 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35.一维稀土-dotp化合物的合成、结构和催化性质(dotp=1,4,7,10-四氮杂环十二烷1,4,7,10-亚甲基膦酸)
    杨廷海等5人课题组(南京大学常州高新技术研究院)
36.微创内固定系统治疗胫骨近端骨折的疗效分析
    徐南伟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7.测试室暧通空调系统基于自校正PI控制的Smith预估控制器的开发
    白建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王盛卫(香港理工大学)、张小松(东南大学)
38.径向基函数神经网络的一种两级学习方法
    陈俊风(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任子武、伞 冶(哈尔滨工业大学)
39.102mmCPE顶管机组的创新及效果
    魏贤宇(江苏常宝钢管有限公司)
40.内置旋转扭带换热管的传热强化机理
    张琳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1.江苏省工业废水排放与经济增长的动态关系
    周 静(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杨桂山(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42.二甲基丙烯酸酯原子转移自由基聚合过程中交联网络的发展
    俞强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3.未来城市排水工程中的尿液分离处理技术
    董良飞(江苏工业学院)
    Hansruedi Siegrist(瑞士联邦供水、废水处理及水体保护研究所)
    王利平(江苏工业学院)
44.硫酸处理等离子喷涂氧化钛涂层的生物活性和细胞相容性
    赵晓兵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5.超强导电生物相容的石墨烯薄膜
    陈海群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6.基于核磁波谱的具有免疫刺激活性的寡聚核苷酸精细三维结构研究
    何光裕等7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7.溶剂调控下从一维到三维含四氯对苯二甲酸的锰配位聚合物的组装
    陈圣春等9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8.肾综合征出血热并发肝损害的临床观察
    史庆国(溧阳市人民医院)
49.化学共沉淀制备的低压氧化锌压敏电阻劣化性能研究
    王茂华、姚 超(江苏工业学院)
    张南法(常州市创捷防雷电子有限公司)
50.基于物理DSM与行列变换的产品结构聚类划分
    刘建刚等6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51.累积叠轧制备超细晶铝锰合金的腐蚀与拉伸行为
    魏 伟、魏坤霞、杜庆柏(江苏工业学院)
52.高血压性脑出血的CT分级与预后
    周 祺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中医医院)

三等奖论文

1.烟酰胺对TNF-α诱导兔椎间盘纤维环基质降解的抑制作用
    徐润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邵增务、熊蠡茗(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共刺激分子CD40在结肠癌的表达及CD40L对结肠癌抑制作用的体外研究
    吴雨岗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沥青复原剂CAP在沥青路面养护中的运用
    孙俊华(金坛市公路管理处)
4.SAK温拌沥青添加剂应用研究
    张岩松(常州市公路管理处)
    张守城(南京东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钢箱梁施工中的吊装及测控技术
    郜振宇、孙晓军、万 巍(江苏恒基路桥有限公司)
6.铅销橡胶支座的力学性能及其在桥梁隔震中的应用
    孙晓军、郜振宇(江苏恒基路桥有限公司)
7.营运车辆制动性能检测的探讨
    王建平、蔡文兴、周和平(常州常荣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肝移植围手术期凝血功能的变化及调控措施
    谢伟斌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9.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总监办合同管理实践与探讨
    顾小安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10.负载肿瘤抗原的骨髓来源的DCs疫苗体外介导抗胃癌的实验研究
    李燕林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1.共刺激分子B7-H3 mRNA和B7-H3蛋白在胃癌组织中的表达及其临床意义
    赵洁敏等10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2.肝正中裂劈开在肝切除中的应用:附42例
    秦锡虎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3.经皮穿刺阴道壁悬吊术和无张力阴道吊带术治疗女性压力性尿失禁对比研究    
    经 皓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4.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患者血浆白细胞介素-18水平与动脉粥样硬化的关系
    李 翀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5.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血清软骨寡聚基质蛋白水平及意义的研究
    潘解萍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6.产超广谱β-内酰酶肺炎克雷伯菌对氨基糖苷类药物耐药性研究
    史伟峰、王苏建(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秦建萍(常州市中医医院)
17.糖尿病肾病空腹血糖预测值筛选
    丰罗菊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CD40不同形式的活化对CD40 突变的RPMI8226细胞增殖和表型的影响
    郑 璐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9.Chelex-100法提取滤纸血痕DNA影响因素的比较
    巴华杰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公安局)
20.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保健食品中他达拉非、西地那非、伐地那非三种违禁药物含量
    沈志武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1.常州市卫生人力需要量统计预测研究
    薛 娅(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 歌、沈月平(苏州大学)
22.全国地市级《职业病危害因素防制工作规范》研究探讨
    吉俊敏、朱建全(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3.手术操作对胃癌细胞外周血播散的影响及其危险因素
    张京平等8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4.常州市建筑工地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效果评价
    郝东平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卫生监督所)
25.25例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的临床与细胞遗传学分析
    周 民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6.病区开设营养餐厅对糖尿病患者病情控制的影响
    丁慧萍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7.供体骨髓来源socs-1基因沉默的树突状细胞延长大鼠移植小肠生存时间
    朱春富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8.腹腔镜下宫颈肌瘤剔除术的临床分析
    施如霞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9.CT引导下组织间植入125I粒子治疗肺癌的临床应用
    韦国桢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0.听力测试组合在高压氧治疗感音神经性耳聋中的应用
    王秋莎等8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1.大鼠脊髓损伤后神经生长导向因子Netrin和Slit的免疫荧光激光共聚焦表达及定位研究
    卢耀军、徐南伟、杨闻强(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2.多层螺旋CT灌注成像对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诊断价值
    邵燕惠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3.大运河常州段2007年最高水位成因分析
    吴金宁(常州市水文局)
34.针刺治疗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脑脊液中IL-6、IL-10表达的影响
    卞晓星等9人课题组(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35.应用组织多普勒成像评价不同QRS时限心力衰竭患者的心室同步性
    颜紫宁、范 莉、芮逸飞(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6.构建产业生态文明 推进产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刘晓秋(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7.城市经营与发展战略研究
    邹云龙(常州市建设局)
38.纳米氧化铈/锌复合材料制备及其性能研究
    王 乾(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39.关于又好又快建设我市现代化城市的若干问题研究
    吴晓东(常州市建设局)
40.高容量血液滤过辅助治疗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临床研究
    王建强等5人课题组(金坛市人民医院)
41.自身组织补贴在胆总管一期缝合中的应用
    虞立平等5人课题组(金坛市人民医院)
42.丁咯地尔对大鼠坐骨神经损害的保护作用    
    苏建华等6人课题组(金坛市人民医院)
43.机插水稻有机栽培集成技术
    蒋祖明等8人课题组(金坛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44.我国创意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发展策略
    冯国平(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45.融合关联规则与知识的贝叶斯网络学习算法
    肖海慧、俞 奎(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王 浩(合肥工业大学)
46.绿色设计法在机械产品设计中的应用
    苏 纯、陈志伟(常州工学院)
47.产品造型设计传承度的研究
    高 瞩(常州工学院)
    吉晓民、张春强(西安理工大学)
48.带有到达时间的自由作业问题倜密时间表
    陈荣军、黄婉珍、唐国春(常州工学院)
49.Csf/Al复合材料热压缩变形力学行为的数值模拟
    唐国兴(常州工学院)、张广安(辽宁工学院)、田文彤(常州工学院)
50.PDE.Mart基于SVG的三维可视化
    毛国勇等4人课题组(常州工学院)
51.一种基于Mallat算法对遥感图像去云雾处理的改进算法    
    朱锡芳、吴 峰(常州工学院)
52.2A12铝合金表面铈盐掺杂硅烷杂化膜在3.5%NaCl溶液中耐蚀性能的电化学研究
    张金涛等4人课题组(常州工学院)
53.基体强度对水泥基复合材料纤维混杂效应的影响
    李书进(常州工学院)、吴科如(同济大学)
54.高速列车制动盘材料研究
    钱坤才、阙红波(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55.基于EVA的并购方并购绩效实证分析
    宋秀珍(常州工学院)、谭中明(江苏大学)
    周 洁(常州博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6.因地制宜,创新科技,解决污泥处置行业性难题
    曹洪涛(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57.高速列车粉末冶金制动闸片的研制
    刘 颖(常州市铁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58.常州市贫血妇女健康教育干预效果评价
    谈立峰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9.电涡流缓速器转子盘非稳态温度场数值分析及试验
    刘成晔(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何 仁(江苏大学)
60.纳米粒子与吸附分子之间电荷转移的影响因素研究
    庄 严、周全法(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1.基于MCAN的矿用胶带机综合监控保护系统
    蒋继平、孙 飞(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62.发光颜色可调谐的新型荧光体Sr2CeO4:Re3+(Re= Eu,Sm,Dy)的发光性能
    贺香红、周 健、连 宁(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3.相控阵雷达快速工艺准备与优化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徐鸿翔等5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4.NiTi合金的电子结构及缺陷作用的符合正电子湮没研究
    胡益丰(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邓 文、陈真英(广西大学)
65.长三角省际贸易强度与制造业同构的关系分析
    王志华(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陈 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66.Triton X-100/Vc/H2O微乳液中纳米金的合成
    李中春、周全法(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7.光谱法和分子模拟研究槐角苷与人血清球蛋白的相互作用
    唐江宏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8.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盈余管理实证研究
    王怀栋、赵智全(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9.含指数二次项的新鲁棒混沌系统
    包伯成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0.RBF等效滑模控制在并联机器人伺服电机中的应用
    陈海忠(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高国琴(江苏大学)
71.一种新型空间电压矢量调制算法的研究
    邢绍邦(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赵克友(青岛大学)
72.溶剂热合成单分散硫化镉纳米晶
    汤嘉立、吴访升、陈 铭(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3.民营企业结构竞争力的比较研究
    李向东(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4.基于船体变形及齿间摩擦的斜齿轮齿根弯曲疲劳强度计算
    李秀莲(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5.常州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研究
    谢忠秋等7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6.NiTi丝动态加载行为特性分析
    李尚荣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7.Al-4Cu-Mg 合金的实验研究和微观组织参数模型
    卢雅琳(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李淼泉(西北工业大学)
    李兴成(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8.基于CFD电涡流缓速器转子盘叶片结构参数影响分析
    刘成晔(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何 仁(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9.一种改进的模糊知识匹配方法——IDM法
    朱林立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80.不同种源水稻品种对条纹叶枯病的抗性鉴定与筛选试验
    朱龙粉等4人课题组(武进区农技推广中心植保站)
81.集装箱数控焊机传感器数据融合
    陈丽华等5人课题组(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82.溧阳白芹采后不同方式真空预冷处理的保鲜效果
    王继胜等7人课题组(溧阳市蔬菜办公室)
83.自适应交通灯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宋依青(常州工学院)、张 润(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84.医学会要积极参与医学人才的培养
    黄建新、徐娟华(常州市医学会)
85.基于IST的嵌入式远程抄表系统的实现
    杨银忠、陈鉴富、傅中君(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86.水体中微生物分布及与环境因素的相关性研究
    柴晓娟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87.雾化吸入诱导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留取痰标本的研究
    李春华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儿童医院)
88.人工造口袋在肠外瘘治疗中的应用及护理
    张亚琪、陈 亚、李 娟(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89.气相色谱法测定空气和废气中8种烃类化合物
    戴玄吏、祁红娟(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90.一种可用于指导胫骨围关节区骨折内固定方式的分型
    张文玺等4人课题组(溧阳市人民医院)
91.十二指肠镜、腹腔镜同期治疗胆囊结石合并胆管结石
    徐清华等4人课题组(溧阳市人民医院)
92.经右桡动脉行冠状动脉造影术65例的护理
    王云娟(溧阳市人民医院)
93.马鞭草有效成分对人绒毛膜癌耐药细胞株JAR/VP16的逆转作用研究
    朱利群等6人课题组(溧阳市人民医院)
94.含金纳米粒子链相关性探讨及其热稳定性的分子模拟
    殷开梁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95.内电解法处理餐饮废水的实验研究
    张凤娥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96.填充聚丙烯腈复合型浆粕的摩擦/密封复合材料
    李锦春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97.基于过流延时整定表的微机反时限算法研究
    张小鸣(江苏工业学院)、李永新(南京理工大学)
98.用固态内接触化学传感器的直接电位法定量分析盐酸美他环素
    孙贤祥、Hassan Y.Aboul-Enein(江苏工业学院)
99.铌锌酸铅钛酸铅单晶的生长和热释电性能
    方必军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100.常州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及对策研究
    万玉山、李定龙、马建锋(江苏工业学院)
101.对称单负介质包层平面波导的模式特征
    陈宪锋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102.往复压缩机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研究
    张 琳等6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103.城市污水回用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及应用——以常州市为例
    朱宏飞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104.经皮穿刺置管引流或抽吸治愈胆漏的临床应用
    徐 敏、李小琴(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5.Orem护理模式对腰椎手术患者的应用研究
    戴亚芬(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6.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治疗高能量胫骨远端骨折(附19例报告)
    戚有成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7.华法令教育路径对提高房颤患者服用依从性的影响
    张伟媛、徐宇红、余 虹(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8.推拿配合扶他林乳胶剂治疗膝骨关节炎50例    
    裴建中、张国初(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9.无线传感器网络节点自定位算法的研究
    江 冰、吴元忠、谢冬梅(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0.基于方案偏好和部分权重信息的模糊多属性决策方法
    龚艳(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1.AZ31镁合金管TIC焊焊接工艺及性能研究
    包晔峰、蒋永锋(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2.模拟电阻焊状态的接触电阻测量系统
    郁中太等5人课题组(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3.认知无线电中基于HMM的动态频谱接入技术
    康桂华、李佳珉(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4.基于DDS/SOPC的多路可调谐波信号发生器
    张金波等4人课题组(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5.肿瘤M2型丙酮酸激酶在非小细胞肺癌诊断中的临床价值
    丁志祥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中医医院)
116.把开发区作为经济实体,全力建设盈利型开发区
    周良林(常州市钟楼区科技局)
117.适于室内电器控制的红外线遥控器设计与实现
    赵健衡(常州工学院)、成 伟(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118.大跨径变截面连续梁大节段支架现浇
    杨 扬、袁 平(常州市交通规划设计院)
119.青洋大桥双向预应力弧形门式分叉结构多边形拱脚施工研究
    马 恒(常州市航道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