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非典型肺炎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非典型肺炎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控制工作,保证有关消毒产品的供应、
使用安全和消毒效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严格管理和规范用于预防非典型肺炎的过氧乙酸的生产、
使用。目前,针对过氧乙酸的大量需求,我部决定,在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期间,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过氧乙酸产品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作出是否允许生产、使用的决定,不需向我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批件:
(一) 产品杀菌成份仅为过氧乙酸(不含二元包装);
(二) 产品原液中的过氧乙酸含量≥15%(W/V);
(三) 只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消毒处理。
过氧乙酸的使用方法应当按照2002年版《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生产企业产品说明书应包括详细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 切实加强与预防非典型肺炎有关的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
各地卫生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与预防非典型肺炎有关的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监督,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检,确保产品的使用安全和消毒效果。对于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要禁止生产和销售。要严厉打击使用劣质材料生产消毒产品的不法行为。
三、 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科学使用消毒产品。各地要结合实际
增强消毒产品宣传的科学性,防止盲目性。同时,各省卫生行政部门
要将已获得有效卫生许可的消毒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已获我部批准的消毒产品可在卫生部网站上查询。
四、 对于新研制的用于预防非典型肺炎的消毒产品,我们将及
时组织有关机构进行检验,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以保证产品的使用安全和消毒效果。其他消毒产品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卫生部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984年5月1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63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光训 于 克 才旦卓玛(女,藏族) 马万祺
马文瑞 马青年(回族) 马恒昌 马浩谦(回族)
马继孔 马 璧 王汉斌 王任重 王兆国
王国权 王祖伦(布依族) 王淦昌 韦国清(壮族)
韦 钰(女) 贝时璋 毛文书(女) 乌兰夫(蒙古族)
巴图巴根(蒙古族) 平错汪阶(藏族) 卢盛和
叶 飞 田寿延(土家族) 田富达(高山族)
史来贺 史 良(女) 白寿彝(回族) 白洪普
召存信(傣族) 吕叔湘 吕 骥 朱伯儒
朱学范 伍 禅 华罗庚 刘 正 刘芸生(女)
刘明辉 刘秉彦 刘念智 关山月 许 杰
许涤新 许家屯 许德珩 阮泊生 阴法唐
严济慈 苏步青 杜心源 李先念 李登瀛
杨 凤(纳西族) 杨代蒂(女,彝族) 杨永青(女)
杨初桂(女,侗族) 杨得志 杨 辉(女) 吴世昌
吴运昌(苗族) 吴作人 吴 实 吴桓兴
何 英 余秋里 汪月霞(女) 沈 坚 宋 林
张万福 张子斋(白族) 张友渔 张文裕
张正德 张再旺 张承先 陆明扬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陈书凤(黎族) 陈丕显 陈永康 陈宗基
陈惠波 陈登科 茅以升 林一山 林月琴(女)
林兰英(女) 林丽韫(女) 迪牙尔·库马什(哈萨克族)
罗 天 罗叔章(女) 罗 琼(女) 周占鳌 周礼荣
周谷城 项 南 赵文甫 赵忠尧 赵梓森
赵鹏飞(满族) 赵德尊 荣毅仁 胡立教
胡厥文 胡愈之 胡耀邦 段苏权 侯宝林(满族)
饶守坤 姜淑珍(女) 洪丝丝 费彝民 秦和珍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藏族) 耿 飚 莫文骅
夏茸尕布(藏族) 顾大椿 钱绍钧 钱信忠
铁木尔·达瓦买提(维吾尔族) 倪志福 徐廷泽
爱新觉罗·溥杰(满族) 郭林祥 唐家寿(哈尼族)
浦洁修(女) 海玉琛(蒙古族) 宦 乡 黄 华
黄秉维 黄 荣(壮族) 黄 璜 曹龙浩(朝鲜族)
曹 禺 常香玉(女) 康克清(女) 梁天惠(壮族)
彭 冲 彭迪先 彭 真 董建华 韩宁夫
韩权华(女) 韩先楚 韩培信 韩维先 温元凯
蓝芳畹(瑶族) 楚图南 雷洁琼(女) 雷爱祖(女)
裔式娟(女) 裴昌会 廖汉生 赛福鼎(维吾尔族)
颜龙安 潘 多(女,藏族) 薛 驹 薛暮桥
秘书长
陈丕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