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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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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

中国政府 马来西亚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以下简称“双方”),自一九七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正式建交以来,在平等、互信、互利的基础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防务及其它领域建立了友好和实质性的关系。双方之间的密切交往使这种关系在友好和谐的气氛中得到进一步加强。双方保持友好合作关系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以及社会和经济发展。
  在二十一世纪即将来临之际,双方同意共同制订一个未来双边合作的框架,从而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建立全方位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为此,本着共同的意愿和目的,双方同意优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进一步发展双边关系、促进本地区和世界的持久和平、稳定与繁荣而共同努力。

 二、保持包括双方高层领导、政府官员的各个层次的经营性接触和互访,增进双方企业及人民之间的交流,以促进中马双边关系全面、持续地发展。

 三、加强两国外交部年度高官磋商机制,就共同关心的双边、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意见。磋商将由双方轮流主办。

 四、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扩大贸易、投资、银行、金融、国防、安全、教育、科技、信息、卫生、交通、环境、农业、林业、矿业、文化、旅游、青年和体育等领域的友好互利合作,并承诺:
  (一)通过下列措施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与投资往来并加强工业合作:
  1、同意消除贸易和投资障碍以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2、提高有关贸易法规的透明度;
  3、通过更频繁的信息交流来鼓励和支持双向投资的增长;
  4、促进投资以及合作到第三国共同投资;
  5、鼓励双方工商部门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二)加强在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对等原则,为相互在对方国家开设银行和开展银行业务提供必要的便利。共同致力于改革和改进国际金融管理制度,建立一个有利于各方的国际金融新秩序。
  (三)为进一步发展防务合作关系,除加强两军高层交往外,应促进各个层次的互访,包括考察、军舰互访、培训、信息/情报交流、组织研讨会和开展互利研究与开发。在国防工业领域,双方将鼓励国防工业公司官员互访,举办展览、研讨会及讲习班以探讨联合或合作生产项目的可能性。
  (四)促进双方执法机关之间的合作和相互协助,在交换刑事信息和预防、批击有组织跨国犯罪、经济犯罪、走私毒品和精神药物、走私武器和炸药、贩卖人口以及其它犯罪活动方面建立更密切的联系。
  (五)根据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日签订的谅解备忘录,加强教育领导尤其是科技教学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以增进双方的学术和技术交流。
  (六)根据一九九二年七月十三日签订的《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加强科技领域的合作,特别是在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进行合作研究和技术交流,并在地区和国际论坛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磋商。
  (七)加强信息和通讯领域的合作。
  (八)促进在医学研究、药品生产、传统医学、消费者保护和传染病防控方面的合作。加强双方政府及官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其它国际卫生合作机构内的协调与合作。
  (九)增进空中、陆地和海上交通领域的合作。双方将共同努力推动湄公河流域开发计划项下的新加坡-昆明铁路项目。这符合中马两国及本地区其它国家的长远和共同利益。
  (十)促进环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加强就包括落实多边环境协议在内的全球环境问题的磋商,进一步推动清洁技术、环境教育、环境意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合作。
  (十一)在农业、林业、矿业和木材业产品领域扩大工艺和技术交流,提高产品质量,改进生产,增加附加值。
  (十二)有计划、有组织地推动文化交流,考虑签订双边文化合作协定。
  (十三)鼓励双方旅游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合作,增加游客人数,拓展旅游市场,提高旅游促销技巧。
  (十四)鼓励和促进体育运动领域的合作,包括体育运动管理、训练及运动医学方面的合作。在青年培养及交流计划方面开展更密切的合作。

 五、确认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马方按照其一个中国的政策,重申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策,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重申《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所确立的原则以及包括互不干涉内政在内的其它公认的原则,应作为指导双方关系的基本准则。

 七、继续在东盟、东盟地区论坛、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欧会议、世贸组织和联合国等多边场合就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加强磋商与合作,促进地区及国际和平与发展。

 八、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盟之间友好关系的发展,双方认识到中马之间的密切合作及双方作出的重要贡献促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及东盟与中日韩关系的发展。

 九、维护南中国海的和平与稳定,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双边友好协商和谈判促进争议的解决。

 十、促进多极世界和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十一、重申各国有权选择自己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任何国家都不应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政。

 十二、促进发展中国家团结,支持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国际事务并在新的世界秩序中占有自己应有的位置。
  如一方要求,双方外交部长将共同对本框架文件进行复审。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争议或分歧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本声明于一九九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在北京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           马来西亚代表
     外交部长唐家璇       外交部长赛义德·哈米德·阿尔巴
      (签字)               (签字)

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局


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

1995年11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利用合同手段或者形式,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依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
前款所称合同,是指经济合同、技术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第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第四条 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欺诈手段骗取财物:
(一)伪造合同的;
(二)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三)虚构主体资格的;
(四)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的;
(五)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
(六)定作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收定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支付加工费的;
(七)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
(八)其他利用合同欺诈对方当事人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到前款所述的欺诈行为侵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处合同欺诈行为时,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据。
第五条 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占、损害国有资产:
(一)通过贿赂签订、履行合同骗取国有资产的;
(二)通过合资、合作或者联营合同,无偿或者未经评估低价占有国有资产的;
(三)通过合同将国有资产交给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或者个人经营或者占有的;
(四)其他利用合同造成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流失的。
第六条 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手段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一)利用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二)利用合同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资的;
(三)双方恶意串通,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
(四)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
第七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为他人实施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明、执照、印章、帐户、凭证以及其他便利条件。
第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回所骗财物,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本规定第四条,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前款所称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以合同欺诈行为骗取财物为主要收入的;
(二)曾经因从事合同欺诈行为受过处罚而再犯的;
(三)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回侵占的国有资产,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停业整顿,并可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停业整顿。
第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程序,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外,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财法字[1997]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财税改革的需要,我部在1986年、1988年、1989年、1991年和1993年五次清理的基础上,对建国以来至1995年12月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财政规章)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并逐一作出了鉴
定。其中,已被有关法规、规章代替,应予废止或已明令废止的财政规章339件;因规章的调整对象消失或者规章本身的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的财政规章419件。现将这两部分共758件财政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请转知所属各单位及各有关部门。
附件:一、废止的财政规章目录
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

目 录
废止的财政规章目录
(一)综合类
(二)预算管理类
(三)国家债务类
(四)税收类
(五)工业交通财务类
(六)商贸金融财务类
(七)行政事业财务类
(八)农业财务类
(九)农业综合开发类
(十)社会保障财务类
(十一)外汇外事财务类
(十二)世界银行类
(十三)基本建设财务类
(十四)会计管理类
(十五)注册会计师管理类
(十六)财政监督类
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
(一)综合类
(二)预算管理类
(三)国家债务类
(四)税收类
(五)工业交通财务类
(六)商贸金融财务类
(七)行政事业财务类
(八)农业财务类
(九)社会保障财务类
(十)外汇外事财务类
(十一)世界银行类
(十二)基本建设财务类
(十三)会计管理类
(十四)注册会计师管理类
(十五)财政监督类

废止的财政规章目录

(一)综 合 类
1.关于基层税务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资发放标准的通知(1986年10月9日财政部发出)
2.请抓紧解决肉价补贴执行中问题的通知(1986年11月19日财政部发出)
3.关于明确工会预算外资金范围的复函(1988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出)
4.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1988年9月13日财政部发出)
5.对关于要求明确财政“专户储存”资金是否计息以及如何计息问题的复函(1989年12月29日财政部发出)
6.关于批准船检收费使用专用票据的复函(1991年10月15日财政部发出)
7.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财政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1992年6月11日财政部发布)
8.关于中央企业住房基金划转、核定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1992年7月25日财政部发出)
9.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管理实施办法(199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
10.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1月18日财政部发布)
11.关于中央单位国有住房出售收入解缴和使用问题的通知(1995年3月17日财政部发出)
12.关于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管理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年6月14日财政部发出)
13.关于中央在京单位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上交财政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出)

(二)预 算 管 理 类
14.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包干结余”会计帐务处理办法的暂行规定(1980年11月10日财政部发布)
15.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罚款支出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1982年5月15日财政部发出)
16.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罚款收入和支出财务处理规定的补充通知(1982年10月14日财政部发出)
17.关于“耕地占用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1987年4月29日财政部发布)
18.关于放开和提高卷烟、酒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和预算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1988年7月26日财政部发出)
19.关于改变“印花税”预算级次问题的通知(1988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
20.关于重申中央四个部门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必须严格执行“三七”比例分成的通知(1989年10月31日财政部发出)
21.对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局规费收入结余是否上缴的请示》的复函(1990年4月9日财政部发出)
22.关于加强公检法部门罚没收入管理和保证办案经费的通知(1990年8月13日财政部发出)
23.社会集团购买力核算范围暂行规定(1990年10月16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财政部发布)
24.关于海上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发展陆上业务、进行石油制品生产缴纳“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及“矿区使用费”的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通知(1991年7月25日财政部发出)
25.关于严格执行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通知(1991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出)
26.关于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控制指标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1991年12月11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27.关于调整专项控制商品品目的通知(1991年12月11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发出)
28.关于外地驻浦东、海南、深圳地区集团单位购买几种主要专控商品指标单列试点的通知(1993年4月21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29.关于调整社会集团购买力指令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管理范围的通知(1993年4月28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30.关于对部分专项控制商品委托审批权的通知(1993年5月26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31.关于取消购买轿车控购审批的通知(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发出)

(三)国 家 债 务 类
32.关于对倒卖国库券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的规定(1987年7月17日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标准及确认办法(试行)(1993年6月21日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标准及确认实施细则(试行)(1993年7月22日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35.地方财政部门销毁国债券办法(1993年8月6日财政部发布)
36.关于提高特种定向债券手续费率的通知(1995年9月15日财政部发出)

(四)税 收 类
37.关于对外国籍轮船运输收入的征税规定(1974年6月21日财政部发布)
38.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1981年6月2日财政部发出)
39.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1981年6月8日财政部发出)
40.关于对外籍轮船运输收入征收所得税的通知(1982年2月26日财政部发出)
41.关于对专利权、专有技术收入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2年5月8日财政部发出)
42.关于外国银行从我国取得的存款、贷款利息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2年6月29日财政部发出)
43.关于对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服务征收工商统一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1983年7月5日财政部发出)
44.关于外商委托我国公司企业代销、寄售商品或设立维修服务站代销零配件征税问题的通知(1983年10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
4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
47.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
48.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
49.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
50.产品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4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51.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4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52.营业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4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1984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
54.酒类产品税征税办法(1985年1月21日财政部发出)
55.关于对国营对外承包公司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1985年3月11日财政部发出)
56.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具体规定(1985年4月1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发出)
57.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收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1985年5月15日财政部发布)
58.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内资企业征税问题的暂行规定(1985年5月15日财政部发布)
59.盐税稽征管理试行办法(1985年7月1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60.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5年7月22日财政部发布)
61.关于外国公司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服务纳税问题的补充规定(1985年9月4日财政部发布)
62.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施行细则(1985年9月12日财政部发布)
63.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施行细则(1985年9月18日财政部发布)
64.关于对国营商业企业经营的商品批发业务恢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1985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出)
65.集体企业所得税的若干政策规定(1985年10月26日财政部发布)
66.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实施办法(1985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
67.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实施细则(1985年11月15日财政部发布)
68.关于对商品批发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1985年12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69.关于对预算外全民所有制企业和经营单位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的补充规定(1985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
70.烟类产品税征税办法(1986年1月25日财政部发布)
71.对节约能源管理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1986年3月12日财政部发出)
72.关于合营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得以其人民币收入代替外币收入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1986年3月17日财政部、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73.关于征收国营企业奖金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1986年3月21日财政部发出)
74.关于促进横向经济联合若干税收问题的暂行办法(1986年3月29日财政部发布)
75.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奖金税若干问题的通知(1986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出)
76.关于对科学技术研究机构收入征税的暂行规定(1986年4月1日财政部发布)
77.关于国营企业奖金税有关几个问题的通知(1986年4月3日财政部发出)
78.关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的若干政策规定(1986年4月18日财政部发布)
79.关于对预算外, 企业和经营单位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6年5月23日财政部发布)
80.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收入和所得纳税问题的补充通知(1986年7月10日财政部发出)
81.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征免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7月30日财政部发出)
82.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等单位关于1986年商业体制改革几个问题报告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1986年8月28日财政部发出)
83.关于征收银行、保险系统奖金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10月3日财政部发出)
84.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征免工商统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1986年10月11日财政部发出)
85.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营如何征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10月20日财政部发出)
86.关于从事开采海洋石油资源企业的亏损结转、资产折旧以及费用摊销年限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1986年10月27日财政部发出)
87.关于石油工业服务性业务适用工商统一税税目税率问题的通知(1986年10月28日财政部发出)
88.关于对农垦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得利润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10月31日财政部发出)
89.关于对电力工业企业减免产品税归还贷款的通知(1986年11月15日财政部、水电部发出)
90.关于对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企业如何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1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91.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1986年11月19日财政部发出)
9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6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
93.关于对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收购应税农林牧水产品纳税问题的通知(1986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出)
94.关于个人收入调节税若干政策规定(1986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
95.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计征所得税若干成本、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1986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96.关于认真执行《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中税收优惠条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1987年1月23日财政部发出)
97.关于征收奖金税、工资调节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2月17日财政部发出)
98.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所得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1987年2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99.关于对文物商店征收有关税费的通知(1987年3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00.关于国营企业用税后留利进行生产性投资增加的利润减征所得税问题的规定(1987年3月18日财政部发布)
101.关于改进对工业企业自产自用产品、委托加工产品征税规定的通知(1987年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02.关于对不分配利润的联营企业就地征收所得税的通知(1987年6月2日财政部发出)
103.关于《对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内联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补充规定(1987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布)
104.关于改进新建、扩建啤酒项目以产品税归还贷款规定的通知(1987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出)
105.关于卷烟产品税若干问题的通知(1987年7月3日财政部发出)
106.关于对农村信用社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的通知(1987年9月8日财政部发出)
107.关于对工会系统有偿技术服务机构的所得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7年11月17日财政部发出)
108.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销售商品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1987年11月25日财政部发出)
109.关于乡镇企业年终一次性分配工资、薪金和个人承包、转包、承租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的通知(1988年1月20日财政部发出)
110.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通知(1988年1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11.关于对无醇啤酒、啤乐产品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1988年5月1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12.关于重申用平价原油生产的超产成品油征免税问题的通知(1988年5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13.关于沿海经济开放区鼓励外商投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198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
114.关于城镇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契税问题的通知(1988年6月28日财政部发出)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17日财政部发布)
116.关于个人认购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能给予减免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照顾的通知(1992年7月13日财政部发出)
117.关于临时调整鱼粉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1992年7月30日财政部发出)
118.关于做好农林特产税征收工作的通知(1993年3月10日财政部发出)
119.关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原木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出)
120.关于东北电力集团公司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4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21.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通知(1994年10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22.关于国有农业、农垦、农牧、渔业、水利、气象等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11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23.关于新华社系统所属企业和经营单位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124.关于国有华侨农场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5年1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五)工业交通财务类
125.关于实行大修理贷款的通知(1962年9月29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126.国营企业利润交库办法(1972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
127.小型技术措施贷款暂行办法(1975年5月14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布)
128.关于计提职工福利基金等所根据的工资总额的范围问题的通知(1978年12月18日财政部发出)
129.关于改进国营企业提取企业基金办法的通知(1979年10月17日财政部发出)
130.关于国营工交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和盈亏包干办法的若干规定(1981年12月26日财政部、国家经委发布)
131.关于国营企业财政驻厂员工作的暂行规定(1982年12月17日财政部发布)
132.国营工交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财务处理暂行规定(1984年9月29日财政部发布)
133.关于对部分行业和部门所属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的通知(1986年5月3日财政部、国家经委发出)
134.关于工交企业交纳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规定(1986年8月28日财政部发布)
135.对黑龙江省《关于罚款收入和罚款支出财务处理意见的请示》的复函(1987年1月16日财政部发出)
136.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1987年1月20日财政部发布)
137.关于同意邮电通信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分类折旧的复函(1987年1月29日财政部发出)
138.关于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招标业务中若干费用开支问题的复函(1987年3月9日财政部发出)
139.关于国营企业或企业集团归还技术开发专项贷款的资金来源问题的函(1987年3月12日财政部发出)
140.关于(87)财工字第32号文件中“减免税收期限”的起讫时间如何掌握的复函(1987年5月14日财政部发出)
141.关于核定邮电企业留利中三项基金比例的复函(1987年5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42.关于大型合成氨设备折旧年限问题的复函(1987年5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4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分得利润分配和管理的暂行办法(1987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经委、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
144.关于同意邮电勘察设计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复函(1987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出)
145.关于邮电企业应用企业留利归还贷款问题的复函(1987年8月11日财政部发出)
146.关于国营企业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工作中的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1987年9月8日财政部发布)
147.关于国营企业开发新产品减免的产品税(增值税全部留给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的通知(1987年10月24日财政部发出)
148.关于同意调整民航飞机、发动机大修理费用定额标准的复函(1987年11月18日财政部发出)
149.关于如何处理赶工速调费的复函(1988年1月13日财政部发出)
150.关于对上海市审计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问题的复函(1988年1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51.关于企业“绿化费用”和“劳动保险费”开支问题的复函(1988年2月5日财政部发出)
152.关于交通部所属沿海、内河货轮船员从事职责外劳务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复函(1988年5月3日财政部发出)
153.关于国营企业到国外开展“四技”所得人民币收入财务处理的复函(1988年5月6日财政部发出)
154.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工作范围(工业交通部分)的具体规定(1988年5月7日财政部发布)
155.关于不同意企业从成本中提取“酬劳金”的复函(1988年5月27日财政部发出)
156.国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周转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1988年6月3日财政部发布)
157.关于中央工业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审批问题的通知(1988年9月8日财政部发出)
158.电力建设资金征收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1988年9月26日财政部、国家计委、能源部发布)
159.关于国营企业缴纳印花税有关财务处理的通知(1988年9月30日财政部发出)
160.放开和提高卷烟、酒价格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1988年10月8日财政部发出)
161.关于从国外买进旧船其折旧年限如何确定的复函(1988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出)
162.关于对民航运输企业向旅客收取延伸服务劳务手续费处理意见的复函(1988年11月4日财政部发出)
163.关于同意改变邮电通信企业低值易耗品核算办法的复函(1988年11月23日财政部发出)
164.集体企业因调价引起原有库存价值变动财务处理的规定(1988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
165.关于国营企业土地复垦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89年3月18日财政部发出)
166.关于国营企业参照执行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1989年5月6日财政部发出)
167.关于增加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几项工作任务(工业交通部分)的通知(1989年7月3日财政部发出)
168.关于国营企业兼并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1989年8月26日财政部发布)
169.关于进口物资实行代理价后国营企业库存物资发生的价差财务处理的通知(1989年10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70.关于民航企业医疗机构费用开支问题的复函(1989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 出)
171.关于国营企业购买小汽车缴纳横向配套发展基金等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1990年1月19日财政部发出)
172.关于平价原油提价收入财务处理和提高原油储量有偿使用费提取标准的通知(1990年4月3日财政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发出)
173.关于民用燃料和东北照明电提价后中央企业职工补贴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0年12月14日财政部发出)
174.关于企业家属委员会经费如何列支问题的复函(1991年2月27日财政部发出)
175.关于解决履行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合同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1年3月12日财政部发出)
176.关于原油提价收入财务处理和提高原油储量有偿使用费提取标准的通知(1991年3月13日财政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发出)
177.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工作范围(工业交通部分)的具体规定(1991年4月8日财政部发布)
178.关于国营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财务问题的规定(1991年4月19日财政部、建设部发布)
179.国内联营企业若干财务问题解答(1991年4月26日财政部发出)
180.关于加息不能进成本的复函(1991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出)
181.加强铁路建设基金管理的暂行规定(1991年6月28日财政部发布)
182.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1991年6月29日财政部发布)
183.关于部分大中型骨干企业补充流动资金问题的通知(1991年9月23日财政部、国务院生产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184.关于修订《加强铁路建设基金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1991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出)
185.关于提高国营企业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调整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基数的通知(1992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出)
18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1992年6月24日财政部发布)
187.关于试点企业集团若干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1992年8月3日财政部发布)
188.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94年9月7日财政部发布)

(六)商贸金融财务类
189.关于国营商业企业商品“三包”资金管理的补充规定(1986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
190.关于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享保险收入试行办法的通知(1986年9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91.关于商贸金融企业缴纳、返还教育费附加的财务处理规定(1986年11月6日财政部发布)
192.关于地方不得自行减免大中型商业企业调节税的通知(1986年11月21日财政部发出)
193.关于外运公司加快载货汽车折旧期限的复函(1986年12月15日财政部发出)
194.关于实行粮食购、销、调拨财务包干的规定(1987年4月8日财政部发出)
195.关于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1987年9月21日财政部发布)
196.商贸企业业务发展周转金管理办法(1988年4月12日财政部发布)
197.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1988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
198.关于贯彻《国营商贸金融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988年12月4日财政部发出)
199.商贸企业业务发展周转金管理的补充规定(1989年5月3日财政部发布)
200.关于对国营饮食服务企业和商办粮办工业企业征收的所得税不再返还企业和主管部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1989年6月28日财政部发出)
201.关于传真机、电传机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的通知(1989年9月26日财政部发出)
202.关于贯彻《国营商贸金融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89年11月17日财政部发出)
203.关于商业部直属国营公司财务管理及利润分配等问题的复函(1989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出)
204.国营商业企业成本管理办法(1990年12月27日财政部发布)
205.关于贯彻《国营商业企业成本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99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出)
206.关于规范外贸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暂行规定(1993年7月15日财政部发布)

(七)行政事业财务类
207.关于修订机要交通员押运途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的通知(1986年1月24日财政部发出)
208.关于出版社、报社调整工资7.50元列入成本问题的通知(1986年7月14日财政部发出)
209.关于建立城市专业电影院维修改造专款规定的通知(1986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
210.国营出版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1987年4月10日财政部发布)
211.国营报社成本管理实施细则(1987年8月15日财政部发布)
212.关于社会文教行政事业周转金的设置、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1988年9月16日财政部发布)
213.颁发新的《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1988年10月29日财政部发出)
214.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1989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
215.国营报社纸张节约奖励试行办法(1989年12月20日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发布)
216.国营书刊印刷企业纸张节约奖励试行办法(1989年12月23日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发布)
217.关于修订高级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出差乘坐火车软席等待遇应具备的条件的通知(1990年1月22日财政部发出)
218.关于对教育补助专款实行项目管理的通知(1991年7月5日财政部、国家教委发出)
219.关于建立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定(1991年10月10日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发布)
220.关于实行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行政费定额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1992年2月2日财政部发出)
221.社会文教行政经费使用效果考核办法(试行)(1992年3月16日财政部发布)
222.关于调整中央级公检法部门业务费和机关经费开支范围的通知(1992年3月16日财政部发出)
223.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1992年5月20日财政部发布)
224.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的规定(1992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
225.社会文教事业全额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
226.社会文教事业差额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
227.社会文教事业自收自支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
228.关于出差人员乘坐新型全列空调特快列车不坐卧铺如何计发补助费的规定(1992年11月26日财政部发布)
229.关于修订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差乘坐车船等待遇规定的通知(1993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
230.关于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级行政费考核办法”的通知(1995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出)

(八)农 业 财 务 类
231.关于中央财政支农周转金使用管理的几项暂行规定(1985年5月24日财政部发布)
232.关于对沉淀的财政支农周转金处理的意见(1986年6月27日财政部发布)
233.乡镇企业财务制度(1986年9月15日财政部、农牧渔业部发布)
234.关于乡镇企业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1986年9月15日财政部、农牧渔业部发布)
235.乡镇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1986年9月15日财政部、农牧渔业部发布)
236.关于国营农场事业费管理的几项规定(1987年11月4日财政部、农牧渔业部发布)
237.财政支农周转金占用费管理试行办法(1988年3月7日财政部发布)
238.关于借用中央财政支农周转金占用费问题的通知(1988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出)
239.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1989年2月2日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发出)
240.国营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办法(1990年10月24日财政部、林业部发布)
241.国营林场苗圃成本核算办法(1990年10月24日财政部、林业部发布)
242.关于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对农业部直属垦区财务管理、监督职责问题的通知(1991年2月22日财政部发出)
243.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1991年5月10日财政部、农业部发布)
244.财政支农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1991年11月13日财政部发布)
245.关于颁发《国营农牧渔良种场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和《国营农牧渔良种场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1992年5月16日财政部、农业部发出)
246.关于进一步搞好国营农垦企业的几项财务规定(1992年6月2日财政部、农业部发布)
247.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1993年6月25日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发布)
248.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贴息贷款项目贴息办法(1993年8月31日财政部、国家民委、农业部发布)

(九)农业综合开发类
249.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试行办法(1988年9月3日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发布)
250.关于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的意见(1989年2月28日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发布)
25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试行办法(1990年9月10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发布)
252.关于国家农业发展基金有偿部分回收期限和计算方法的规定(1990年11月5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发布)
253.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1991年2月12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发出)
254.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及龙头开发项目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1995年3月29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出)

(十)社会保障财务类
255.关于加强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退休养老基金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1987年1月13日财政部发布)
256.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退休养老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3月21日财政部发布)
257.国营生物制品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1987年9月16日财政部发布)
258.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财务预算管理的通知(1988年1月25日财政部发出)
259.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1993年9月22日财政部发出)

(十一)外汇外事财务类
260.关于调整派往港澳地区人员服装问题的复函(1985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出)
261.转发《关于内地派往港澳地区工作人员改革方案的请示报告》的通知(1985年7月9日财政部发出)
262.党政机关干部出国用汇管理的暂行规定(1987年9月21日财政部发布)
263.关于调整派往港澳地区常驻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复函(1987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出)
, 264.非贸易外汇奖励试行办法(1988年4月8日财政部发布)
265.非贸易外汇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1988年7月26日财政部发布)
266.对外承包企业创汇奖励实施办法(1988年8月31日财政部发布)
267.关于调整内地派驻港澳地区工作人员配偶探亲生活费标准的复函(1989年2月27日财政部发出)
268.境外单位非贸易外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89年9月6日财政部发布)
269.关于增加赴老挝等7个国家临时出国人员国外费用开支预算标准的通知(1989年10月26日财政部、外交部发出)
270.国营对外承包企业外汇留成办法(1992年3月4日财政部发布)
271.全国非贸易外汇留成办法(1992年8月6日财政部发布)
272.非贸易外汇收入帐户的管理办法(1992年10月21日财政部发布)
273.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1992年10月22日财政部、外交部发布)
274.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93年8月21日财政部发出)

(十二)世 界 银 行 类
275.关于对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安排人员出国加强管理的通知(1986年2月19日财政部发出)
276.关于世界银行软贷款项目使用专用帐户周转金利率问题的通知(1986年4月19日财政部发出)
277.关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采用标准文本的通知(1991年5月17日财政部发出)
278.关于世界银行贷款的教育、卫生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5月22日财政部发布)
279.世界银行贷款专用帐户使用管理的规定(1992年6月22日财政部发布)

(十三)基本建设财务类
280.关于修订基本建设收入分成办法的通知(1979年5月28日财政部发出)
281.关于总行专用投资室代管的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拨改贷”投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1987年4月1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
282.关于代征建筑税款应及时缴库的通知(1987年8月26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
283.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成本管理暂行办法(1988年8月31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
284.关于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行部分财政职能的通知(1989年5月6日财政部发出)

(十四)会 计 管 理 类
285.会计人员工作规则(1984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
286.关于建设单位有偿调出调入设备材料及有偿转出转入未完工程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1986年2月1日财政部发布)
287.关于审查同意《国营旅游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函(1986年3月21日财政部发出)
288.关于认真宣传和实施《会计法》的通知(1986年3月29日财政部、司法部发出)
289.关于国营施工企业国拨流动基金改贷款后有关会计核算问题的规定(1986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
290.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转存外币存款不计算汇兑损益的通知(1986年5月2日财政部发出)
291.关于国营商业企业不能提取商品削价准备金的通知(1986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出)
292.关于修改重印《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1986年11月19日财政部发出)
293.关于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会计人员评审、聘任(任命)会计专业职务的暂行规定(1987年6月27日财政部发布)
294.关于国营建设单位使用特种拨改贷投资借款等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1987年10月26日财政部发布)
295.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补充说明若干情况的通知(1987年12月4日财政部发出)
296.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外币现金投资折合人民币汇率问题的通知(1987年12月29日财政部发出)
29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补充规定(1987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
298.对贯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补充规定》中几个问题的答复(1988年4月7日财政部发出)
299.关于国营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1988年7月14日财政部发出)
300.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1988年12月28日财政部、农业部发布)
301.关于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意见(1989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
302.关于国营建设单位使用基本建设基金拨款等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1989年10月16日财政部发布)
303.关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采取新的银行结算办法等若干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1989年10月27日财政部发出)
304.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试行)(1989年12月9日财政部发布)
305.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调入外汇价差会计处理问题的复函(1989年12月27日财政部发出)
306.关于国营企业清理检查“小金库”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0年2月9日财政部发出)
307.关于完善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0年3月1日财政部发出)
308.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1990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布)
309.关于会计核算软件评审问题的补充规定(试行)(1990年7月18日财政部发布)
310.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在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1990年10月19日财政部发布)
311.国营林场苗圃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1990年10月24日财政部、林业部发布)
312.关于《国营商业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1991年4月6日财政部、商业部发出)
313.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联营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1991年5月20日财政部发布)
314.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违反财政法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1年6月10日财政部发出)
315.关于国营供销企业联营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1991年7月18日财政部发出)
316.关于印发部分大中型工业骨干企业补充流动资金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规定的通知(1991年9月30日财政部发出)
317.关于印发国营工业、供销企业实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试点办法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规定的通知(1991年10月4日财政部发出)
318.关于地质单位使用多种经营周转金借款有关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1991年11月7日财政部发出)
319.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制度(试行)(1991年11月29日财政部发布)
320.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施行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1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出)
321.国营建设单位使用国外借款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1991年12月17日财政部发布)
322.关于外贸企业调出调入外汇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1992年2月11日财政部、经贸部发布)
323.关于动用国家专项储备粮食用于弥补平价粮食收支缺口和减购增销的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1992年2月17日财政部、商业部、国家粮食储备局发出)
324.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发给职工粮价补贴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1992年4月6日财政部发出)
325.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国营施工企业发给职工粮价补贴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1992年4月6日财政部发出)
326.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规定(1992年6月6日财政部发布)
327.企业住房基金会计处理规定(1993年8月4日财政部发布)
328.关于《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1993年8月26日财政部发布)

(十五)注册会计师管理类
329.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报告是否需经有关单位审定等问题的通知(1985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
330.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1986年9月23日财政部发出)
331.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10月29日财政部发布)
332.注册会计师考试、考核暂行办法(1987年3月12日财政部发布)
33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收支管理和人员待遇的若干规定(1987年6月13日财政部发布)
334.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1988年12月27日财政部发布)
335.注册会计师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发放办法(1990年2月23日财政部发布)
33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收支管理和人员待遇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91年11月26日财政部发出)
337.注册会计师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业务的暂行规定(1992年9月17日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发布)
338.“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规定”的补充规定(1994年8月25日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十六)财 政 监 督 类
339.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工作暂行规定(1995年1月1日财政部发布)

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

(一)综 合 类
1.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实施细则(1983年1月17日财政部发布)
2.关于对逾期不交能源基金应如何加收滞纳金等问题的通知(1985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出)
3.关于坚决制止春节期间多发奖金、津贴、补贴的紧急通知(1987年1月14日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发出)
4.关于改进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中央与地方分成办法的通知(1987年3月5日财政部发出)
5.关于改变对国营企业提取和主管部门集中的专项基金征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办法的通知(1987年3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6.贯彻国务院《关于扩大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规定》的通知(1987年6月8日财政部发出)
7.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管理的通知(1987年8月1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8.关于对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若干问题的规定(1987年9月10日财政部发布)
9.关于扩大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10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
10.关于“四部一局”所属企事业单位改为就地缴纳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通知(1987年10月26日财政部发出)
11.关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如何缴纳能源交通基金的通知(1987年11月11日财政部发出)
12.关于对中央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的通知(1988年1月13日财政部发出)
13.关于外贸企业留成外汇调剂收入缴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问题的通知(1988年8月13日财政部发出)
14.关于从1989年起恢复对国营对外承包企业征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通知(1988年11月14日财政部发出)
15.关于对中央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全, 面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的通知(1989年4月13日财政部发出)
16.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办法实施细则(1989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
17.关于对原油储量有偿使用费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通知(1989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出)
18.关于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免事项的补充通知(1989年5月18日财政部发出)
19.关于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企业如何缴纳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具体规定的通知(1989年5月18日财政部发出)
20.关于金融系统就地缴纳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通知(1989年6月12日财政部发出)
21.关于对车辆购置附加费收入征集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由交通部在京集中缴纳的通知(1989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出)
22.关于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地方超收部分增加留成比例的通知(1989年9月2日财政部发出)
23.关于对法院诉讼费用免征能交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复函(1990年3月14日财政部发出)
24.对专项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电子清算和微机处理会计帐务系统所提折旧免征能源交通基金、调节基金的复函(1990年3月17日财政部发出)
25.关于返还劳改劳教单位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问题的通知(1990年8月25日财政部、司法部发出)
26.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上缴中央部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0年9月26日财政部发出)
27.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和适当增加职工工资等问题的通知(1991年4月9日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国家教委发出)
28.关于原油储量有偿使用费提高标准后继续免征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通知(1991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出)
29.关于加强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管理工作的通知(199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出)
30.关于房改金融业务有关财政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1992年8月4日财政部发出)
31.关于对股份制试点企业免征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通知(1992年11月4日财政部发出)
32.关于对税利分流试点企业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通知(1992年11月6日财政部发出)
33.关于机电外贸企业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1993年6月11日财政部发出)
34.关于实施“两则”与“两金”征集中有关政策衔接的通知(1993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出)
35.企业住房基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1993年7月9日财政部发布)
36.关于严格加强“两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1993年8月2日财政部发出)
37.关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1994年5月31日财政部发出)
38.关于审查“国家安居工程”城市配套资金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1995年3月20日财政部发出)
39.关于审查“国家安居工程”城市配套资金几点要求的紧急通知(1995年4月13日财政部发出)

(二)预 算 管 理 类
40.关于严格收入退库管理的几项规定(1962年5月28日财政部发布)
41.关于整顿和加强预算收入退库管理的补充通知(1979年3月12日财政部发出)
42.关于征收“烧油特别税”有关财政预算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1982年6月28日财政部发布)
43.关于划清中央和地方的对外承包公司所得税的预算级次的通知(1986年10月3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44.关于地方批准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1987年6月16日财政部发布)
45.关于中央在京机关、党派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用基本建设资金购买非生产用商品的有关问题的通知(1987年9月29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46.关于改变地方单位缴纳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缴库办法的通知(1987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
47.关于中央下放外贸企业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1988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出)
48.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收入退库的规定(1988年5月20日财政部发布)
49.财政部向中央部门借款及有关缴库办法、帐务处理的通知(1988年5月26日财政部发出)
50.关于清理登记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现有车辆的通知(1988年8月23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51.关于开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1989年3月15日财政部发布)
52.关于调整“耕地占用税”分成比例后的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1989年4月1日财政部发出)
53.对《关于企业承包收入退库问题的请示》的复函(1989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出)
54.关于上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的预算级次和科目问题的通知(1989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出)
55.关于审批专项控制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1990年6月28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发出)
56.关于对天津大发等微型厢式货车放开审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1990年6月29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发出)
57.关于出口产品退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有关预算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1年3月20日财政部发出)
58.关于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财政收入继续留用的通知(1991年4月9日财政部发出)
59.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购管理制止社会集团非生产消费膨胀的紧急通知(1991年6月18日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发出)
60.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办法(1992年6月5日财政部发布)
61.关于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地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缴库问题的通知(1992年9月21日财政部发出)
62.关于中央四个行业商品零售营业税预算级次及缴库问题的通知(1993年6月22日财政部发出)
63.关于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有关帐务处理的通知(1993年12月8日财政部发出)
64.关于发售股票认购申请表售表收入和售表收入结余的处理及缴库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94年1月10日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出)
65.关于股票认购申请表售表收入应上缴中央财政的有关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1994年3月9日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
66.关于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财政收入继续留用的通知(1994年10月9日财政部发出)

(三)国 家 债 务 类
67.关于个人用国库券抵缴赃款、罚款、补税和抵还职工借欠公款的规定(1983年5月1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68.关于坚决制止用非法倒买的国库券抵还、抵押贷款的通知(1987年6月29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
69.利用国外贷款的预决算编报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10月13日财政部发布)
70.关于颁发“邮电部、建设银行代销国库券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88年3月28日财政部发出)
71.关于转发《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1988年5月18日财政部发出)
72.关于颁发1989年特种国债条例施行办法的通知(1989年4月7日财政部发出)
73.关于财政部门办理特种国债业务手续费的通知(198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出)
74.关于重申特种国债入库办法的通知(1989年9月25日财政部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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