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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提坏帐准备金问题的批复

时间:2024-07-01 17:33:41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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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提坏帐准备金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提坏帐准备金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对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企业能否在亏损期间内计提坏帐准备金问题的请示》(沪税外〔1997〕51号)收悉。关于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能否在亏损期间计提坏帐准备金的问题,经研究,我局意见:在税务处理上,允许从事信贷、租赁业务的
企业计提坏帐准备金,主要是保证该类企业在经营期内发生的坏帐损失可均衡的得以税前扣除。因此,其在盈利期或亏损期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及《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1〕165号)的有关规定计提坏帐准备金。




1997年7月4日

关于推荐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条件、程序及所需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


关于推荐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条件、程序及所需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继续搞好以香港市场为重点的境外上市工作。我委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与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国家体改委等部委对推荐第四批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条件、程序等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你们。你们在收到本通知后,按要求于7月15日之前向我委推荐1-2家企业。

附件:关于推荐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条件、程序及所需文件
一、推荐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中型企业,向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及国家支持的重点技改项目倾斜,适当考虑其它行业。企业应属于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2.企业有发展潜力,急需资金。
企业发行股票所募资金应有明确用途,主要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应符合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的要求,部分资金也可用于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等。原则上企业应具备基本落实的资金使用计划。属于基建、技改项目建设的,应符合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立项的规定。


有经国务院批准急需外汇的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企业,可优先考虑。
3.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申请企业应有连续三年的盈利业绩,同时考虑到企业筹资成本、上市后的表现和运作的合理性,预选企业需要达到一定规模:企业改组后投入上市公司部分的净资产规模一般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经评估或估算后的净资产税后利润率达到10%以上,税后净利润规模需达到6000万
元以上。募股后国有股一般应占控股地位,对于国家政策要求绝对控股的行业或企业、企业发行股票后国有股的比例应超过51%。
对国家支持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境外证券交易所对业绩有豁免的,可以不需要连续三年盈利业绩。
4.对国务院确定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试点取得明显进展的,同等条件下适当优先考虑。
5.企业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筹资额预计可达4亿元人民币(折合约5000万美元)以上。
6.企业有一定的创汇能力。
创汇水平一般需达到税后净利润额的10%,确保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属于基础设施等行业的可适当放宽,但应征得有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
7.企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经营管理水平。
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连续三年比较稳定;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应有较好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经验,在上市前后能保持基本稳定。
二、推荐预选企业的程序
根据《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点规定》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以及考虑前三批企业选择过程的实际情况,确定推荐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程序为:
1.申请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向所属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直属机构)提出申请;
2.地方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中央部门直属企业由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直属机构)以正式文件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可联合推荐企业。推荐文件同时抄送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和中国证监会;
3.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在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会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后初步确定预选企业,报国务院批准。
4.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文通知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企业主管部门(直属机构),企业开始进行发行、上市准备工作。
三、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及国务院直属机构在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推荐企业时,应附送下列文件:
1.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直属机构)的推荐文件。
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或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对外资比例如果有限制性要求的,应在推荐文件中注明其比例限制或发行额度。
2.公司申请文件。
3.企业符合境外发行股票与上市条件的说明材料和有关文件。说明材料中除应对企业符合条件的情况做出说明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现状及发展前景简介,企业资金需求、筹资计划及所募资金主要投向的说明,公司改组方案(包括原企业与改组后公司的结构关系、改组后公司
的股权结构),外汇来源、上市地点初步选择方案等。
如所募资金用于投资项目需要经国家批准的,应附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
4.公司前三年经营业绩及前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如公司改组方案已明确的则可主要说明改组后的经营业绩及其财务报表。
5.公司当年及今年两年经营预测、利润预测及税后利润预测,如公司改组方案已明确的则可主要说明改组后的预测。
6.尚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拟投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价值的估算意见。
7.有承销意愿的证券经营机构对企业改组、发行前景所作的分析报告。
8.公司联系部门、联系人、电话、传真及通讯地址。
有些企业过去已经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直属机构)出具推荐文件的,今年以来上报的文件继续有效,不需出具新的推荐文件。但省市或企业主管部门只能推荐1-2家企业。







1996年6月17日

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3]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今年七月一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地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地方党委的部署,切实抓好学习贯彻任务的落实。同时,为保证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中,紧密联系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取得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两方面的明显成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把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作为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进一步动员令,切实抓好学习贯彻和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进一步阐明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阐明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人民继往开来、开拓创新的共同思想基础,是与时俱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指针。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指导性,是对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进一步动员。我们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在全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作为一件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好。

  二、要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三个代表”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有效,事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改革发展稳定有着重大影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本质要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践证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把握全局、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应对复杂情况、做出正确决策、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强大思想武器。全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在解决好面临的重大和突出问题。

  联系实际,就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两手抓”的要求,继续做好支持防治非典药物研发、实验、上市等过程中的行政和技术监督工作,为依靠科学战胜非典积极作贡献;就是要保证食品药品监管日常工作和机构改革工作两不误。要继续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要求,落实好年初部署的“三抓一加强”工作,要重点推进以“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的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抓紧药品生产经营诚信制度建设,继续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专项斗争,加强农村药品监管,把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引向深入。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为落实机构改革的任务,做扎实的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领导重视,精心部署,突出学习重点,以理论学习推动本单位全面建设。各省级药品监管局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工作,结合实际,督促所属各级制定好专门的学习计划和具体措施。要对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不断深入。要充分注意在学习内容、时间、要求上的针对性和层次性,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作为重点,加强在职自学,组织好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体学习与专题研讨。要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完成药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任务中,认真总结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实践的新成果,以推动本单位的全面建设。

  各单位的学习情况,请及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七月十五日